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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诗财务提醒2012年度申报地税纳税期限顺延安排
据深圳耐诗财务了解,根据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税收办法的相关规定,2012年度地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有了如下安排:
第一、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有1日、2日、3日连续3个休假日,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3天,即2012年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8日。
第二、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有2日、3日、4日连续3个休假日,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3天,即2012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。
第三、7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最后一日为星期日,7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。
第四、9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最后一日为星期六,9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。
第五、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有1日、2日、3日、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连续7个休假日,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7天,即2012年10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。
第六、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最后一日为星期六,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。